发布时间:2023-03-09 00:3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学生入户办理条件,学生入户地点,福州大学生就业入户办理条件与地点
内容简介
福州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入户办理条件与地点办理条件:A类:30周岁以下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本市、县(市)已落实就业单位,其户口在学校的 B类:30周岁以下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在本市、县(市)已落实就业单位,其户口在原
福州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入户办理条件与地点
办理条件:
A类:30周岁以下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本市、县(市)已落实就业单位,其户口在学校的
B类:30周岁以下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在本市、县(市)已落实就业单位,其户口在原家庭所在地的
办理地点:各分局、县(市)区局户籍窗口,落户地派出所电话:0591-8784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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