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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对象-

发布时间:2022-11-22 04:4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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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对象应为已经获得福建省省级(含省直各部门)、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并具备以下条件: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省内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经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

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对象应为已经获得福建省省级(含省直各部门)、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并具备以下条件:

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省内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经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

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全职在闽工作满1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在省内创领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合伙人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30%以上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企业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同时,须已经用人单位列入重点培养,并经以下方式之一推荐: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推荐;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推荐;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研究推荐;

重点用人单位研究推荐;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以上学位,且经3名及以上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实名推荐。

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与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不得重复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