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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生就业入户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1-16 03:3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学生入户办理指南,学生入户条件,福州大学生就业入户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福州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入户办理指南办理条件A类:30周岁以下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本市、县(市)已落实就业单位,其户口在学校的 B类:30周岁以下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在本市、县(市)已落实就业单位,其户口在原家庭所在

福州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入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A类:30周岁以下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本市、县(市)已落实就业单位,其户口在学校的

B类:30周岁以下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在本市、县(市)已落实就业单位,其户口在原家庭所在地的

办理材料

1.设区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

2.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3.《户口迁移证》办理迁移证请点击

4.《毕业证书》。

办理流程

1.往届生和户口在福建省内的应届生到落户地分局、县(市)区局户籍窗口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原籍地迁出后在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2.户口在学校的应届生持户口迁移证的直接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当场审核通过或办理。

收费标准

1.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工本费每张3元,迁移证工本费每张3元。

2.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工本费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40元)

办理地点:

各分局、县(市)区局户籍窗口,落户地派出所

【电话】:0591-87842986

备注:省内除应届毕业生须开具《户口迁移证》外,其它一律实行网上直通车迁移。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户口变动的,需交身份证标准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