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1 08: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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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汇:福州户口迁移,福州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入户福州,福州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办事指南(条件+材料)
内容简介
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可以选择投靠父亲或母亲(家庭户中被投靠方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的除外)落户,但不得从家庭户一方迁至集体户一方落户(父母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且其父母在我市五城区、县(市)内无合法固定住所的除外)。>>点击查
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
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可以选择投靠父亲或母亲(家庭户中被投靠方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的除外)落户,
但不得从家庭户一方迁至集体户一方落户(父母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且其父母在我市五城区、县(市)内无合法固定住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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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
福州市内户口,已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父母在户籍地有市(县)内合法固定住所的,已达法定婚龄子女可以投靠父母落户。
福州市外户口,已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其子女户籍均不在我市市区、县(市)范围内的,可以申请1名子女及其配偶和未达法定婚龄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父母在我市市区或本县(市)辖区范围内无子女户籍证明,由派出所调查并出具证明。
其中,已离婚的子女,经派出所调查核实,确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不受“父母身边是否已有在该城市市区、县(市)范围内落户的其他子女”的限制,可办理随父母落户,但需户主到场签字同意。确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情况,由派出所调查核实并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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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女婿可投靠公婆、岳父母
夫妻一方死亡、服兵役的,儿媳、女婿可投靠公婆、岳父母,必须具备共同居住生活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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