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9 14:08: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资金支持,省特级后备人才,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有多少资金支持
内容简介
培育期内,培育对象在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基础上,每位可获得500万元资金支持(拨付至用人单位)。其中,10%由单位转拨付给个人,用于改善生活条件(视同政府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90%用于科研和工作。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培育对象
培育期内,培育对象在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基础上,每位可获得500万元资金支持(拨付至用人单位)。
其中,10%由单位转拨付给个人,用于改善生活条件(视同政府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90%用于科研和工作。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培育对象列入党委、政府联系服务专家范围;
支持培育对象及其团队成员出国进修、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研究和技术交流活动、举办学术会议、开展专家咨询论证,推荐培育对象担任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及全国性学术团体负责人。
所在用人单位为培育对象配备至少3名以上的技术骨干,落实配套经费支持,在团队人员编制、研究生招生指标、职称职数、津贴发放等方面给予单列。
从2020年到2024年,遴选30名左右特级后备人才进行重点培育。培育周期一般为5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0年。2020年,遴选首批10名左右优秀人才作为培育对象;2021年到2024年,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充若干名培育对象,总量保持在30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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