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7 16:0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闽清县人才共有产权房,人才共有产权房,闽清人才共有产权房,闽清县人才共有产权房年审需(时间+材料)
内容简介
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人才在岗情况年审工作。用人单位应在每年11月15日-11月30日期间,向县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提交年审材料。其中,人才更换用人单位的,由新的用人单位负责提供年审材料。年审考核需提交证明材料1.个税证明;2.社保缴
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人才在岗情况年审工作。用人单位应在每年11月15日-11月30日期间,向县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提交年审材料。其中,人才更换用人单位的,由新的用人单位负责提供年审材料。
年审考核需提交证明材料
1.个税证明;
2.社保缴交证明(除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B类人才和福州市第一、二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外的其余各类人才);
3.劳动(聘用)合同、出入境证明、营业执照、业绩证明等。
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年审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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