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个月在福州市范围内未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如有以下4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福州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记分、不罚款。
①违反规定停车的;
②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③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外或路口外的;
④轻微跨压机非分界线的。
连续6个月在福州市范围内未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如有以下6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福州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记分、不罚款。
①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
②轻微跨压同向车道分界线、导流线的;
③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④违反规定掉头的;
⑤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
⑥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提示事项:
①上述措施不适用于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肇祸、交通堵塞等车辆;
②为督促驾驶人主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对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有3起(含)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不享受以上措施;
③外地车辆(非福州籍车辆)无法收到警告教育短信的,可以登陆“福州”APP“教育免罚”功能模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