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闽侯电动车牌可以在福州市区骑吗?
答:不能。闽侯牌照电动自行车不能在福州城区通行,可在其他县市通行。
电动自行车在福州市辖区通行需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目前8县市未对闽侯辖区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交通管制,即闽侯上牌电动车可在8县市通行。
【违法处罚】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 过渡期届满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
超标电动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对无证驾驶(含准驾不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闯禁行、未戴安全头盔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处200至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准驾不符处200至1000元罚款和记12分,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罚款200元和记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