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恢复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接种的公告
按照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要求,自7月1日起,我镇全面恢复疫苗第一剂次接种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请未接种第一剂次人员(18-59周岁)在村通知安排下到指定接种点进行接种。
2.请符合第二针接种条件的人员到相应接种点接种疫苗。
3.接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并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信息。接种后,需留观30 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不要用手抓挠接种部位。
坂东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