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9 17: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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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汇:车船税注意事项,福州车船税相关问题,福州车船税缴税注意事项
内容简介
(一)关于保险公司按旧标准代收代缴车船税2011年底前保险公司已按旧税额标准代收代缴2012年车船税,对多缴的车船税,纳税人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退税;对少缴的车船税,纳税人自行向地税机关补缴或由保险公司在办理交强险时补缴。(二)关于车(
(一)关于保险公司按旧标准代收代缴车船税
2011年底前保险公司已按旧税额标准代收代缴2012年车船税,对多缴的车船税,纳税人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退税;对少缴的车船税,纳税人自行向地税机关补缴或由保险公司在办理交强险时补缴。
(二)关于车(船)自重(净吨位)尾数
车船税法实施后,车(船)自重(净吨位)数量根据车船管理部门核发车船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书、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所载数额填报,保留二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关于退保能否退还已缴车船税
纳税人向保险公司退还已购买交强险的,若交强险发票信息已上传至地税机关,保险公司不退还已代收代缴的车船税。纳税人可申请开具《车船税完税证明》,作为其重新购买交强险时车船税的完税证明。
(四)关于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
船舶吨税执照期限有30日、90日、1年。自2012年1月1日起,对按规定缴纳任意期限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免征其自缴纳船舶吨税当年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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