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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闽侯县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安排

发布时间:2023-05-13 14:39: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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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闽侯县2021年10月29日全面启动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接种人群全县范围内,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3~11岁人群。接种安排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实现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应种尽种”目标,分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

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闽侯县2021年10月29日全面启动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人群

全县范围内,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3~11岁人群。

接种安排

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实现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应种尽种”目标,分两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我县即日启动,根据学校场所布局、学生人群分布,科学统筹、合理设置接种点,确保满足辖区3~11岁人群接种需求,于11月20日前完成目标人群第一剂次接种。

第二阶段:根据第一阶段接种时间间隔,于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目标人群第二剂次接种。

请县域内在校、在园学生根据学校安排统一有序接种;非在校、在园学生可由监护人带领前往属地乡镇卫生院接种。

接种禁忌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注意事项

1.接种前避免空腹和过度劳累,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本次疫苗为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安全性好,受种者无需过度焦虑,监护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接种前应由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接种前应携带儿童身份证或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

3.接种现场需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

4.接种后请留观30分钟。如接种后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

5.与其他疫苗至少间隔14天以上,但如遇动物致伤或出现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该间隔。

6.接种后还需继续佩戴口罩,做好通风、洗手、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

闽侯县新冠疫苗指定接种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