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30 17:47: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提取福建省公积金的条件,福建省直公积金如何提取,装修房子提取福建省公积金办理流程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办理材料在城市规划区内:①原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⑦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在城市规划区内:
①原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⑦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在城市规划区外:
①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1、携相关材料到中心审核;2、到承办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现场申请,当场办结
福建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42号二楼办事大厅
电话:12329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14:00-16:30(夏季六月至九月下午14:30-17:00)
注:16:30-17:30(夏季17:00-18:00)为对账及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服务:
1、应自该项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且只能办理一次提取,不同的房屋再次申请提取需与上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
2、职工及配偶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凭相关材料需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已实际发生的住房消费支出;
3、职工在省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还需提供本人或其配偶在购房地的户口簿(或长期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大修自住住房的另需提供危房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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